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订:
– 卖方:深圳智显通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组建的公司,主要办公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新围第四工业区三宇工业园1号楼604。
– 代理商:[公司名称],一家依[国家]法律组建的公司,主要办公地址为[地址]。
1. 任命与接受:
深圳智显通科技有限公司任命代理商为其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表以招揽订单,代理商接受该任命。
2. 代理商的职责:
代理商必须遵循深圳智显通科技有限公司的指示,且不得以卖方名义做出具有约束力的承诺。深圳智显通科技有限公司不对代理商的未经授权的行为承担责任。
3. 区域:
本协议覆盖的区域为[区域名称]。
4. 产品:
本协议涵盖的产品为[产品名称]。
5. 独家权利:
深圳智显通科技有限公司不会通过其他渠道向该区域出售或出口产品。同样,代理商也不会在该区域内推广或销售竞争产品。该区域内的所有订单必须转至代理商。
6. 最低交易量和定价:
如果年销售额少于[最低金额],深圳智显通科技有限公司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深圳智显通科技有限公司将提供定价和销售条款的详细信息。
7. 订单:
代理商必须告知客户,订单需经深圳智显通科技有限公司接受。深圳智显通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拒绝任何订单,拒绝的订单不支付佣金。
8. 费用:
除非另有约定,代理商负责所有相关费用,包括通信、差旅以及维持办公室和员工的费用。
9. 佣金:
深圳智显通科技有限公司将按接受订单开票价格的[佣金百分比]%向代理商支付佣金,佣金以[货币]计算,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并在收到全部款项后支付。
10. 信息和报告:
双方将定期分享市场信息和报告以促进销售。代理商将报告库存和市场状况。
11. 销售推广:
代理商将积极在该区域推广产品。深圳智显通科技有限公司将免费提供必要的宣传材料。
12. 知识产权:
代理商可以使用深圳智显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商标来销售产品。所有专利、商标和版权归深圳智显通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代理商将通知深圳智显通科技有限公司任何侵权行为,并协助保护这些权利。
13.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期限]。任何一方必须在协议到期前至少三个月讨论续约事宜。
14. 终止:
若一方未能履行或违反协议条款,并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0天内无法解决问题,另一方可终止协议。一方破产或重组也可导致协议终止。
15. 不可抗力:
双方对因超出其控制的事件而导致的履约失败不承担责任。受影响方必须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6. 贸易条款和适用法律:
贸易条款遵循《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17. 仲裁:
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解决,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进行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用。
签署:
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生效。每方保留一份原件。
签署方:
甲方(深圳智显通科技有限公司):____________ | 乙方(代理商):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 日期: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 | 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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